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

色情網站 & 博弈網站

很好 今天遇到兩則訊息 這兩則訊息讓我想了很久 也看了很多資料
以前 遇到這類的新聞 總覺得:這些人活該死好 犯法被抓到了吼
俗不知 在這笑貧不笑娼的年代,犯法真的有很大的問題嗎?
沒殺人 沒騙人(雖然有些網站我覺得有詐欺之嫌)各取所需
這個政府憑什麼說我犯法?只因為我們兩者間的利益衝突?
還是只因為沒有勢力沒有人脈沒有黨證就算犯法?